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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者研讨“强化政府科学管理”

理论动态
2000-05-30 来源:光明日报 胡仙芝 我有话说

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了“强化政府科学管理”的研讨会。与会同志讨论了加强政府科学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,分析了我国目前政府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,并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管理的科学内涵和特殊规律,提出了我国强化政府科学管理的具体对策和措施。

与会同志认为,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推进,信息时代、知识经济已经来临。为迎接这些挑战,我国积极申请和准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,推行“科教兴国”战略,政府必然要加强管理,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。知识经济的来临呼唤知识政府,国际经济一体化需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政府管理,我国要在快速发展中使我们国家富强,除了紧紧抓住有利时机,还必须增强内功,强化管理,抓出效益,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需要和时代发展需要,实现国家的持续发展。

与会同志说,要强化政府的科学管理,就必须正确全面地理解政府科学管理的内涵。政府管理是由公共权力主体——政府基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,利用法定的权力和手段而实施的公共管理。它具有明显的公共性、强制性、权威性、全面性,这些性质也决定了人民对政府管理的特殊要求,即规范性、合法性、廉洁性和透明性。

如何切实有效地强化政府的科学管理,与会同志认为应该把政府管理当作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从职能、机构、体制、机制、制度等多方位加强基础建设,结合现实中存在的问题,进行标本兼治的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,并严格执法。

公共责任是政府管理的一个基本特点,建立公共责任机制是加强政府有效管理的一个制度保证。我国的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,都与没有完善的责任机制有关。有学者认为,对于公共责任机制,可以根据责任的侧重点的不同,把政府管理中的公共责任机制分为五种,即:侧重于效率的行政责任机制,侧重于法治原则的法律责任机制,侧重于对专家尊重的职业责任机制,侧重于政治回应性的政治责任机制和侧重于效益的市场责任机制。这五种责任机制适用于不同层级和不同功能的公共组织。对于政府来说,只有具备这五种公共责任机制,才算是完善的,才能确保政府管理实现政治、效率、法治、科学、经济等综合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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